首页| 人大工作 | 会议文件 | 法律法规 | 组织概况 | 代表社区 | 工作快讯 | 图片新闻 | | |
 
 
欢迎光临天津市大港区人大常委会信息网!

 

在实践中前进 在创新中发展

在大港区纪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郭子林

(2004年9月14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1954年9月15日成立,至今已走过50年的光辉历程。在我们纪念这个光辉日子的时候,我代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全区人民代表致以亲切的问候!向多年来,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全区人民表示衷心的感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国家政权的构成形式,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50年来,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践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全力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大港1979年底国务院批准建区后,1980年4月召开了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我们深深体会到:我区人大25年来,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光辉旗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有所作为、不断创新的25年;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推进我区改革开放和三个文明建设蓬勃发展的25年。是历届区人大领导班子,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埋头苦干,取得丰硕成果的25年;25年来,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具体指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正确处理 “三个关系”,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

    依法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是衡量本行政区人民是否享有管理国家权力的标志之一。多年来,我们立足现行法律,以充分体现它的合法性、全局性、群众性、协调性和可行性为出发点,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实践中,正确认识和处理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与党委政治决策权的关系;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与政府执行权的关系;严格依法办事与大胆实践的关系,积极探索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比较好地做到了既不超越法律规定的权限,又要紧密联系人大工作性质,作出民主科学的决策。25年来,我们紧密结合我区不同时期的发展任务,立足于围绕核心,贴紧中心,凝聚民心,为保障区委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解决好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作出了“动员全区各级人大代表为我区开展第三次创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做贡献”、“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区工作”、“加强油田地区管理、严厉打击盗窃油田物资”和“建设国家级生态石化基地”等决议决定119项,集中体现了全区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较好地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二、实施监督手段的多样化,行使好监督权

    监督权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多年来,我们坚持立足监督工作的实践,不断摸索监督工作规律,努力行使好监督权。一是将常委会监督与执法主体现场执法相结合,加大了刚性监督的力度,进一步增强了执法监督的权威性、严肃性。25年来,我们在对环保法、药品管理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中,依法处罚了两个造成二次污染的企业和排污拒报的企业;30多个污染严重的化工、造纸等企业被限期停业整顿;全区所有污染严重的“小炼油”、“小化工”等“15小”企业全部被取缔。查没假劣药品257种、没收医疗器械210台(件)、取缔非法行医27起。二是将常委会监督与工作委员会检查相结合,增强了执法监督的针对性。多年来,常委会听取审议区“一府两院”工作报告122件,对20余部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各工作委员会还开展调研、初审260多次,为常委会进行审议监督提供了近千条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了常委会审议质量,增强了执法检查的实效。三是坚持把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中的难点,作为连续监督、持续治理的重点,确保监督检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我们紧紧抓住多年执法检查中没有彻底解决的大气环境、落地油污染、销售假冒伪劣药品,个体非法游医,科技投入不足等问题,连续11年对环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连续4年对药品管理法和科技进步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环保工作、消费品市场和医药经营市场的依法治理,督促政府加大了科技优惠政策的实施和科技投入的比重,推动了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四是坚持多种监督方式的综合运用,提升监督质量。多年来,我们不断总结开展监督工作的成功经验,学习借鉴外地人大开展监督工作的好做法,把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等监督方式与推行的部门执法责任制、错案责任追究制、开展执法评议和述职评议等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使监督工作得到深化。自1999年以来,我们先后根据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反映,共对58起个案启动了监督程序,全部依法纠正和解决。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司法的公正。我们组织了区、镇两级500多名人大代表,在9个重点执法部门近1400多名执法人员中,开展了评定“人民满意执法者”和“不称职执法者”的活动。通过被评议人员述职、社会问卷调查、设立举报电话、对重大问题组成特定调查小组、代表评定、常委会决定等程序,评出10名“人民满意执法者”和两名“不称职执法者”,提出各类执法问题25个。对“人民满意执法者”,常委会给予了表彰;对存在的问题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对2名“不称职执法者”责成有关部门依法予以了处理。通过开展“双评”活动,使全区的执法人员在思想上受到了有力的震撼。今年上半年,我们针对人民群众对公安、城管部门执法情况的反映,为进一步加强两个部门队伍建设,采取问卷调查的形式,在人大代表中广泛征求意见,以主任会议的形式,向两个单位原原本本进行了反馈,公安、城管两个单位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人民代表的意见,狠抓队伍整顿,收到良好效果。

    三、把握“ 三个环节”,行使好人事任免权

    认真行使任免权是一个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织保证。多年来,我们不断深化对做好人事任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依法行使权力的关系、党管干部与依法任免的关系、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的关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人事任免工作,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一是搞好任前法律考试。凡是区委推荐提交常委会拟任命的人员,都要参加由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关于地方组织法和本部门工作所涉及的法律知识考试。通过法律考试,进一步考察拟任命人员是否具备所任岗位的法律素质、履职意识和能力,促进了干部的学法用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二是增加了任中供职发言。我们对拟任命人员在常委会审议表决前,都要到会与组成人员见面、作供职发言并回答提出的问题,有利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拟任命人员的全面了解,同时也增强了拟任命人员的国家意识和公仆意识。三是加强了任后监督。任后监督是使被任命人员能够奉公守法、认真履职、不负重托、保证常委会任免工作质量的重要环节。我们坚持通过被任命人员向常委会提交述职报告、常委会适时组织对有关部门工作评议、执法评议等途径,加强对干部任后工作的考核监督,维护了任免工作的法律性和严肃性。25年来,我们共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76人次,免职225人次。

    四、拓宽代表活动领域,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

    人民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依法保证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个重要体现。25年来,我们在依法保证代表在大会期间工作的同时,着重对闭会期间如何更好地拓宽代表活动领域、提高代表工作质量和实效,从三个方面做出了努力:一是依法规范代表工作,促进代表履职。我们针对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薄弱、履行职权很难到位的问题,从闭会期间的代表小组到代表个人的活动,逐一建立了常委会联系区人大代表办法;驻会主任走访代表组和代表组秘书责任制;编制和下达季度代表组工作计划;召开代表组长和秘书工作联系会,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设立代表履职档案等一系列制度,对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进行了规范,有力地促进了代表依法履职。二是构筑联系代表通道,方便代表履行职责。知情是代表履行职责的重要前提。我们通过由常委会机关工作部门编制代表学习资料,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组织代表听政、视察、专项检查等方式,为代表知情履职拓展了空间和渠道。三是强化代表议案办理,保证代表履行职责。切实抓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的落实,是依法保障代表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重要途径。25年来,我们抓住依法交办、限时答复、听取汇报、中期推动、跟踪督办等环节,通过组织代表视察、评议办理工作等方式,广泛征求和倾听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坚持全程督办、重点建议重点督办和对办理质量不高、代表不满意的坚决退回重办的原则,有力地提高了办理工作的质量。25年中,代表在会议期间提出的23件议案、1429件建议、意见和闭会期间提出的43件建议、意见,均得到了较好的办复。特别是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生活小区和油田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快绿化隔离带建设、重修翟庄子和窦庄子桥、将海鲜街纳入城区统一管理、加速落实胜利里配套工程等多项议案、建议都付诸实现。代表活动的有效开展,不仅扭转了“代表代表、散会就了”的局面,还使我区人大工作实现了“三个延伸”,即:把代表大会期间的代表工作延伸到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把参加统一组织的代表活动延伸到代表小组或个人自觉开展的活动中;把反映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延伸到国家权力机关议大事、管大事的决策中。

    我区25年人大工作实践告诉我们,今后,要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一定要做到“四个必须”。

    一、必须坚持党的领导

    25年的实践证明,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一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这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二要坚持把人大工作自觉置身于区委领导下,经常主动地向区委请示、汇报工作,争取区委的重视和支持;三要坚持通过行使人大职权,及时准确地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权力机关的意志和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积极推动和保证区委意图的实现。

    二、必须创新人大工作的理念

    实践没有止境,创新也没有止境。面对经济全球化、改革和发展步伐加快的新形势、新情况,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处于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最前沿,有许多新的课题亟待研究和探索,决不能停留在原有的水平之上。因此,如何适应新的形势,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和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问题,从制度和法律上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执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都需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法律的框架内不断创新来实现。多年来,我们注意研究新情况、开拓新思路、总结新经验,变固定思维为多变思维,善于用足用好法律规定的职权,创造和运用多种形式生动活泼地开展人大工作,变滞后思维为超前思维,加强调查研究、增强人大工作的预见性,使人大工作不断在创新中提高、在提高中发展。

    三、必须创新人大工作的方法

    人大工作的发展与工作方法的不断创新是密不可分的。我们在实践中积极推行执法检查、执法评议、述职评议以及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个案监督、干部任后监督等一系列新的方法和手段,使人大各项职权进一步具体化,各项工作得以深入开展。实践让我们体会到,人大工作方法的创新就是要善于把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与本地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紧紧抓住不同时期人大工作的重点,狠抓落实;就是要善于探索行使各项职权的具体形式,不断增强民主程度和可行性;就是要善于不断拓展民主的途径,完善科学民主程序,卓有成效地开展人大工作。

    四、必须创新人大工作的制度

    制度创新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必要保证。推进制度创新,就要在人大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本着改革探索的精神,在一个新的起点上,促进人大工作步入更加规范的轨道。我们不断结合实际,及时修改完善了代表大会、常委会和主任会议议事规则,加强了对会议内容、程序和权限的规范,保证会议的依法召开和质量。为了行使好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我们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有关规定,制定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规定、对司法机关办理案件实行监督和行政执法实行个案监督的暂行办法、人事任免工作办法等,为“三权”的具体化、实质化和规范化,赋予了科学的、可操作的内容,提高了履行职权的主动性和实效性。为密切与代表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我们积极探索拓宽代表活动领域的渠道,制定了常委会联系区人大代表办法,区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办法,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聘请代表为监督员的暂行规定以及代表小组联系会议,代表组秘书联系会议等制度,使代表工作不断呈现出勃勃生机。

    今天,我们回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50周年的光辉历程,总结我区25年来人大工作所取得的成绩,无不为它的发展和成就感到欢欣鼓舞。同时,也更加清醒地认识到,我国正处在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情况和课题。我们相信,只要高举邓小平理论的光辉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在中共大港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大港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将继续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不辜负全区人民的重托和期望,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努力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

 
 
  ◇ 建议使用IE4.0以上版本浏览器,分辨率800X600 ◇  
 
主办:天津市大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网址:http://www.dgnet.gov.cn/rd/dgrd.htm
E-mail:dgqrd@yahoo.com.cn
         rddbxx@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