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力,同其他形式的监督相比,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实质是对其他国家机关权力的制约,以保障国家机器按照人民的意志运转,是宪法赋予的重要职权。监督权行使得到位不到位,运用得充分不充分,直接影响着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威信。为促进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的素质和执法水平,2004年上半年,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区的人民代表对公安大港分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以下简称公安、城管)这两个与人民群众关系较为密切的执法部门的执法工作进行了评议。此次评议在全区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效果。同时,也为人大常委会强化监督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充分调研
选好重点
2004年初,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粗暴等问题,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对执法部门的执法工作进行评议。但问题涉及的执法部门有几十个,全面评议不现实,也不科学。因此,常委会提出了充分调研,抓住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务求实效的原则。按照这个原则,常委会的领导首先分头到各代表组调研,征求人民代表意见,初步划定评议范围,确定拟评议部门;然后常委会领导集体到拟评议部门调研,征求部门领导班子意见,了解队伍建设情况,掌握执法工作实际;而后,常委会领导向区委主要领导征求意见,阐述评议活动目的,争取获得区委支持。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在区委的大力支持下,区人大常委会准确、慎重地决定对反映问题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公安、城管两个部门的执法工作进行评议。决定后,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又亲自到公安、城管两个部门,向两个部门的领导班子讲清此次评议的目的和作用。这两个部门的领导班子表示,要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评议活动,并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改善在人民群众中的执法形象,提高执法水平。充分的调查研究,反复的征求意见,使此次活动获得了区委的支持、人民代表的支持、被评议执法部门的支持,为评议活动的成功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问卷调查
如实反馈
人民代表的意见,代表了绝大多数人民群众的意见。为摸清群众对公安、城管两部门的意见,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区人大常委会向全区182名代表发出了问卷调查。人民代表客观、实在地填写了调查表,许多代表还对改进两部门的执法工作做了认真的思考,中肯地提出了许多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建议。本次问卷共收集118条意见和建议(其中:公安63条,城管55条)。区人大常委会在整理代表意见后,邀请了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委员和部分人民代表,分别到公安、城管两部门,以主任会议形式,向两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如实地进行了反馈。区委、区政府的有关领导也都列席了会议。此次主任会议,无论是规模上,还是形式上,在我区人大工作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会上,区人大领导提出了两部门的领导班子和执法人员要认真对待代表意见,并要以此为契机全力抓好队伍建设等要求。两部门的领导班子在听取意见后,均表示十分感谢区人民代表给予的关心、爱护和帮助,同时表示要正确认识和对待代表意见、建议,原原本本向本单位执法人员通报代表的意见、建议,抓紧制定整改措施,积极开展队伍整顿,进一步改进执法工作和执法作风,不辜负全区人民代表的期望。认真的问卷调查、如实的反馈意见,为被评部门制定整改方案、改进执法工作指明了方向。
三、加强监督
狠抓整改
评议活动的效果如何,最终要由深入整改的成果来体现。广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如何评价此次活动,也要看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深入整改的行动和效果。为使整改落到实处,区人大常委会认真抓好两个环节。一是对整改方案的制定进行监督。常委会领导要求被评部门制定整改方案,要针对代表意见,发动群众集思广益,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讨论,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措施要科学细化,明确要求,明确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同时,要将整改方案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备案。二是对整改措施的落实进行跟踪监督。整改过程中,常委会领导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对被评部门定期下去跟踪监督,以保证整改措施的落实,巩固评议活动的成果。在此期间,被评部门深入走访人民代表、政协委员、辖区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征求意见;狠抓队员的学习培训,认真查摆存在问题,对号入座,深挖思想根源,及时纠正一些不文明的执法行为。特别是区城管大队在整改过程中制定的“六不放过”,即:思想认识不到位不放过;查不出问题不放过;有问题找不到责任人不放过;拿不出解决问题的有力措施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力不放过;效果不明显不放过等措施,要求明确,值得推广。监督手段的加强,整改措施的狠抓落实,保证了评议活动不走板、不走样、不走过场,为代表提出的意见落到实处提供了保证。
四、认真总结
以点带面
此次评议活动的目的,不只是为了改进公安、城管两个部门的执法工作,最终是为了使全区执法部门执法作风得到改进、执法形象得到改善、执法队伍建设得到加强、执法水平得到提高。为进一步提高此次评议活动的影响,带动全区执法部门改进执法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了公安、城管两个部门关于加强队伍建设、改进执法工作的汇报,并对两个部门的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视察。会议对公安、城管部门高度重视、正确对待代表意见,认真查找不足和差距,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整改,通过此次评议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等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会议明确提出了全区的执法部门要用科学的发展观和求真务实的精神,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进一步改进执法作风;严于“解剖”自己,客观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宣传自己的典型事迹,惩治“害群之马”,进一步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加强学习与培训,改进执法的手段,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等要求。评议活动的认真总结,常委会会议要求的明确提出,实现了
“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全区执法工作上水平的最终目标,为此次评议活动的圆满结束划上了句号。
我们的体会是:
一、顺应群众意愿是开展评议活动的前题
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仅是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更是广大人民群众长期以来的期盼和愿望。本次评议活动就是立足于人民群众的要求,顺应人民群众的意愿,旨在促进执法部门执法工作的改进,打击和遏制执法腐败,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而开展的。两部门通过评议所展现的整改成果和社会上的强烈反响,有力地说明:监督工作只有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利益,才会符合人民群众期盼民主法制的必然要求,才会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准确抓住重点是开展评议活动的关键
监督工作的范围很广,内容很多,只有抓住重点,才能抓出成效。按照充分调研,抓住重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务求实效的要求组织的此次评议活动,有力地证明:监督工作切不可面面俱到,必须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研究,掌握群众呼声,选好重点,组织严密,才能成效显著。同时,也只有选好重点,才能赢得党委的支持,才能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才能为顺利开展评议活动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支持政府工作是开展评议活动的目的
人大和政府虽然分工不同,职能不同,但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目标是一致的。人大监督目的是为了促进和推动政府依法行政,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遵守和执行。因此,要深化对人大监督中制约与支持关系的认识,坚持制约与支持的统一。此次评议活动最终目的实现,进一步表明:人大要及时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化解矛盾,才能在政府和群众之间搭起一座相互理解支持的“连心桥”,才能为保障本地区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发挥重要的作用。
--《天津人大》2004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