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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人大信访职能 维护区域社会稳定

郭富春

 

    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是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的重要职责。近几年来,我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区委加快发展这个主题,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能,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热情接待人民群众来访,依法督办了一些人民群众反映的重要信访案件,为全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作了一些工作。主要作法是:

    一、认真落实区委要求 强化人大信访职能

    为维护加快发展的稳定局面,妥善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去年6月,中共大港区委根据我区信访工作的形势和具体情况,专门下发文件,按照信访工作的类别和受理信访工作单位、部门性质,对全区8个单位、部门的信访工作职责进行了分工,明确提出了由区委办、政府办负总责,各单位各负其责的要求和规定。人大信访的职责分工范围是:受理群众反映的涉法涉诉案件和行政执法的信访问题。为落实区委精神,履行好人大信访工作的职责,区人大常委会采取了3点具体作法:

    一是从讲政治的高度,强化领导责任。保持政治和社会的稳定,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基础,只有自觉地把信访工作置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中,发挥其独特的作用,才能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现。人大信访工作,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面向社会、联系群众的重要窗口,在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中更是责无旁贷。因此,常委会强调要将信访工作切实纳入常委会的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常委会驻会主任、副主任亲自阅批信访件制度,做出明确、具体的处理意见,由专人负责督办。对一些涉及稳定的重大信访件,主任会议及时听取信访工作汇报、专题进行研究,制定妥善的处置措施,分别针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由常委会各位副主任按分管工作职责,召集政府、两院有关部门进行认真协调,并根据需要,亲临现场调查研究,督促有关问题的解决。

    二是努力构筑“大信访”格局,进一步形成共同应对和有效化解信访矛盾的工作网络及运行机制。信访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作好这项工作,必须与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密切合作,综合协调才能收到应有的功效。因此,我们根据区委对区域稳定工作的整体要求,认真处理好横向和纵向两个工作关系。从横向上,注重加强与“一府两院”、纪检监察、政法委等相关部门信访机构的联系和协调,建立起良好的信访工作关系。坚持通过与“一府两院”的每季度信访联系会,定期交流情况、分析信访形势和动态、协调具体处理意见;积极参加政府领导召集涉访件的各种座谈会、协调会,互通信访信息、加强沟通和协调;坚持参加每月政法委组织的“四长接待日”活动,与政法各部门负责人共同接待上访群众,研究疑难信访案件,明确办理责任,督促信访问题的有效解决,达到互相理解、互相尊重、互相支持共同作好信访工作的效果。从纵向上,加强同市、镇人大的沟通联系,使上下联系经常化、制度化,以提高办理信访件的质量和效率。对市人大常委会转办的信访件高度重视,责成有关部门认真办理,以争取市人大的指导、帮助和支持。通过召开区镇人大信访问题协调会的形式,加强对镇人大主席团信访工作的督办和指导。通过推行由在镇的区人大代表担任人大信访信息员或受人大邀请参与接待上访群众的办法,将人大信访网络延伸到镇级人大乃至农村,以形成完善的信访网络,发挥好市、区镇人大的联动作用。总之,通过构筑“大信访”格局,理顺上下左右的工作关系,努力建立起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信访工作网络和齐抓共管、全区信访工作一盘棋的局面。

    三是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处理重点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力度,有效化解信访矛盾,以防患于未然。人民群众到人大常委会的信访,一般是走访了不少的部门,因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最后才找到人大,可以说人大是群众信访的最后一站,如果群众反映的问题确实有道理,却得不到解决,很可能使群众产生对立情绪,激化矛盾。因此,在工作中,我们把多次向涉案单位催办仍无明确结果;或虽然有明确的答复、但上访人对涉案单位的办理结果不满意并多次重复来访、缠访,有可能形成大的不稳定隐患的涉法涉诉的信访积案列为处理的重点,积极采取与涉案部门共同接待上访人的办法,通过召集涉案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共同接待上访群众,并适时邀请涉案律师参加的这种把问题摆上桌面、大家面对面“会诊”的信访听政形式,深入剖析信访案件,最终找出矛盾的症结所在,以利于“对症下药”尽快解决问题。去年一年,我们就利用这种“会诊”的信访听政形式,有重点地及时处理了大的信访积案11件,仅接待5人以上的群众集体上访达351人,使信访问题都得到了妥善的处理,较好地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

    二、坚持全机关办信访 形成维护稳定整体合力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利益格局的重新调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群众信访问题日趋突出且愈加复杂,如果得不到及时、妥善处理,必然会酿成大的不稳定隐患,影响社会的稳定。面对这样的形势,仅仅靠信访科的“单打独斗”确实难以支撑起人大信访量大幅上升、涉访内容日趋庞杂和解决难度越来越大的局面。为此,几年来,我区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做好人大信访工作的新思路,在努力与外部构筑大信访格局的同时,还加强了内部全机关办信访、形成维护社会稳定整体合力的工作,建立起了常委会主任分管、主任会议重点研究,各室、工作委员会协调督办的工作局面。根据信访信息,及时将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列为常委会监督的重要内容,实行了信访科对口各工作委员会协助信访办案制,充分发挥各工委会业务熟、情况明、监督力度大的特点和优势来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各工委会根据信访反映的问题和需要,分别以现场调研、专项执法检查、代表座谈等形式,对群众信访反映的热点和焦点问题进行监督,力促信访问题的解决。通过以上形式,不仅凝聚起了维护稳定的强大合力,探索出了一条全机关办信访的新路子,而且有效地提高了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实效。2003年共受理群众信访问题319件次,经由信访科排查,筛选出较大涉及不稳定隐患的群众上访案件全年共有79件。这些案件,都做为常委会监督的个案,及时交由机关各室、工委会进行了重点的监督处理。经过信访科与各室、工委会的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问题都最终得以妥善的解决。如:去年7月,我区中塘镇天成化工厂不达标排放污水,使两个村的群众生产和生活受到伤害和影响,造成群众集体到人大上访。我们在努力稳定群众情绪的同时,及时向常委会主任汇报,后经主任会议研究,责成分管副主任带领城建环保委和信访科深入现场调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按照人大个案监督的程序,依法督促区环保局限期拿出处理办法和根治污染的具体措施。在人大监督下,天成化工厂共赔偿村民经济损失35万元,下大力投资750万元改造排污设施,实现了达标排放。为防止问题反弹,区人大城建环保委抓住不放,将该企业列为全年环保法执法检查的重点目标,下半年连续两次组织代表实地视察,对其它企业起到巨大的震慑和警示作用。这样,不仅让上访群众满意,有效地解决了污染问题,而且以点带面,达到了立足从源头上根治不稳定隐患的预期效果。再如,就去年的村委会换届选举过程中,上古林、沙井子二村两村村民集体上访反映选举不公正问题,当时群众情绪激烈,扬言问题不解决绝不罢休。信访科在做好群众工作的同时,认真向常委会主任汇报,主任会议研究组成由分管副主任牵头、内司委、民政局、有关镇党委、政府和信访科组成的专案调查组,进村进行认真调查。最终重新进行了选举,平息了事件、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升级。

    三、坚持问题解决在基层 努力减少越级上访

    据国家信访局的权威统计:80%以上的问题发生在基层,80%以上的问题是有道理的,80%的问题是可以在基层应当解决也能够解决的。它充分说明:信访工作的源头在基层,基层既是群众上访的源头,又是解决信访问题、减少群众上访的基础。因此,对于区级人大而言,坚持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是一项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只有充分发挥人大信访工作职能,有效地实现控源分流,减轻群众信访成本,提高信访案件的办理效率,才能有效地防止大规模的集体上访和重复上访,以切实减少越级上访。在具体工作中,我们针对人大信访工作的性质和特点,把重点放在受理群众集体访反映强烈的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重大问题上,以做好群众息访工作为根本立足点,以坚持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为根本目的,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一)坚持思想疏导和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作好息访工作。群众反映信访问题大致有三种情况:一是上访人确实有理,而司法机关、行政部门处理不当的案件;二是上访人不懂法,对执法机关的执法工作存有误解,或只从自身利益考虑,心理不平衡,而成为老上访户;三是信访问题比较复杂,短时间不具备解决条件而暂时不能解决的。在工作中,我们对前者主要按照信访工作制度,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对后两者,则主要是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和有针对性的法律政策宣传教育来解决。利用信访“窗口”,积极主动地作好说服解释工作。对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实事求实地能解决尽量解决,如果依法不能或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尽量向群众解释清楚,有针对性地作好思想工作,争得群众的信任和理解。几年来,由于我们重视作好群众的法制宣传和思想工作,取得了靠其它手段难以达到的效果,使许多重复上访、缠访群众打消了越级上访的念头,最终息访罢诉,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地做好集体上访事件化解工作。集体上访如果处理不当,会造成人民群众对党委、人大、政府机关的不信任感,给党群、干群关系和社会稳定带来较大影响。因此,我们一直坚持将集体上访化解在本区域内作为信访工作的重点。针对集体上访大规模增加的新情况、新特点,我们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掌握本区域内的不安定因素,本着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的原则,对可能出现的集体上访,及时发现和掌握苗头性问题,提前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对已经出现的集体上访,则高度重视,认真接待受理,采取积极态度,苦口婆心地进行说服、疏导、劝阻,运用稳妥方法,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协商解决问题办法,达到有效控制和化解集体上访目的,以避免事态扩大和越级上访不良后果的发生。

    (三)狠抓落实,切实加大对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坚持问题解决在基层,落实是关键。信访工作的实践使我们体会到,对于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必须认真抓好督办,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给信访人一个满意的答复,使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才能取信于民、减少越级上访。工作中,我们在坚持信访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信访问题首办责任制的前提下,通过认真实行“三个督办”的方式,加大对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一是请进来,召开专门会议当面督办。人大常委会制定并认真执行了《个案监督办法》,以主任会议形式协调、督办信访问题,要求涉案的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负责人参加。针对群众信访的突出问题,明确领导、强调责任、限时办理。从而增强了承办单位的责任意识,切实提高了办理质量。二是走出去,深入承办单位现场督办。通过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依据法律和事实,与承办单位共同解剖个案,促进了疑难个案的解决。三是沉下去,开展个案调查直接督办。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的典型案件,人大常委会都组成调查组认真直接调查,提出整改意见,并直接督促落实。总之,通过强化以上三种督办形式,切实加大了人大信访督办的力度,使群众的合理要求大都基本得到了满足,人大信访切实起到“减压阀”和“灭火器”的作用,有效避免了问题的上交和可能引发群众的进市、进京的越级上访。

    信访工作的实践让我们真正的感受到:面对信访形势的发展,人大信访工作必须要在进一步完善相关的工作制度和切实提高工作质量和总体水平上下功夫,只有把人大信访机构建设成为反映社情民意的民意反映机构,成为为人大常委会决策提供依据的参谋机构,成为为落实常委会监督权的监督机构,才能满足新的形势发展对人大信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也才能更好地发挥人大信访在维护区域稳定方面的作用。

 

2004年2月19日在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经验交流会上

《天津人大》2004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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