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大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农村楼房化建设增加的贷款列入财政预算的决定
(2004年4月16日天津市大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大港区第四届委员会第十五次全体会议决议》和《大港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加速实现农村城市化全力推进农村楼房化建设的决议》的精神,为完成农村楼房化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撑,大港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同意大港区人民政府区长王伟庄《关于农村楼房化贷款列入预算的议案》,批准将增加的农村楼房化贷款列入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