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大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八号)
《关于加强和规范大港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已由天津市大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5年11月1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天津市大港区人大常委会
200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