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接受了马玉珠、王雨申、刘玉梅、刘景泉、刘树杰、周为民、柳金岭等7名区人大代表辞去大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其代表资格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条之规定,马玉珠、刘树杰、周为民、柳金岭担任的大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刘树杰、柳金岭担任的大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王素云、陈英、陈书义等3名区人大代表先后迁出或调离本行政区,其代表资格依法自行终止。
特此公告。
大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