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大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三号)
《天津市大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天津市大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决定》已由天津市大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4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天津市大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