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再上新水平”总体要求,落实大港区委关于开发建设城区东部的战略决策,大港区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全力实施城区东部开发战略的决议》。决议要求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坚持高标准、高水平、高起步的要求,圆满完成这一关系大港区长远发展、关系大港区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战略任务。区人大常委会要加大监督力度,依法维护东部城区建设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全区各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依法行政,积极为城区东部开发建设服务。全区人大代表要积极为实施城区东部开发献计献策。决议号召全区人民关心城区东部开发,支持城区东部开发,监督城区东部开发,为加快城区东部开发建设贡献力量。
(人大办公室.路长春)
(2005.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