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城建环保委根据区委五届七次全会和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确定其工作任务是:
一、服务生态石化基地建设。要加强相关法律监督,为生态石化基地建设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要紧紧贴住全区发展这个大局,促进全区经济、城市建设管理、环境保护等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紧紧抓住《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天津市城市绿化条例》搞好法律监督。以全面提升城乡环境建设品位为目标,对全区生态建设保护情况、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污染防治情况、石化下游产品开发、巩固达标及创卫成果等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推进我区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水平。
三、突出落实区创建国家文明城区、重点工程监督和落实人代会议案三项重点工作。要把争创全国文明城区和城建环保委监督职能有机结合起来,适机组织人大代表、工委会开展相关法规监督服务活动,积极促进创建国家文明城区任务的完成。加强重点工程监督,围绕城区环境改造、城市街道、设施美化,教育文化、农村城市化配套设施建设、绿化等重点项目进行监督,全力支持和促进区重点工程建设。以04年“关于南环路西延至丹拉高速公路的议案”未完工程和05年“关于加快城区东部开发的议案”作为工作重点。
四、强化四项工作。强化调查研究工作,紧紧围绕常委会中心工作,加强调研工作。强化审议质量,充分发挥每位委员的作用,听取委员们的意见、建议,依法提出有价值、有见解的初审意见。强化协调服务,要高度重视和协调好闭会期间人民代表的建议、意见落实工作。强化基础工作,调整充实工委会、完善和健全相关制度、积极搞好信息收集工作,为领导决策服务。
(人大城建委.杨凤桥)
(2005.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