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主席团:
大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代表们以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这一总的要求,按照法定程序,积极向大会提出议案。到代表提出议案截止时间1月6日中午12时,大会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17件。其中:城乡建设方面6件;农业和农村方面5件;教育方面3件;社区建设方面2件;环境保护方面1件。
根据《大港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和《大港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办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议案审查委员会对代表所提议案逐一进行了认真审查,建议将其中的1件立为议案,即:
第四代表团窦效良等12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快东部城区道路设计、建设步伐,修建海景大道的议案》,其余的16件议案,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此外,截止1月6日中午12时,大会还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66件,加上上述按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16件,共计82件。会后,依据《大港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分别交由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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