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大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决议办法
2006年1月4日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大港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主席团决定:大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表决决议采用举手表决的方式,由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