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大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大港区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预算的决议
2006年1月7日大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大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审议并根据大会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大港区2006年预算,批准区财政局局长胡艳岭受区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大港区200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