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大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大港区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06年1月7日大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大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审议并根据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大港区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批准区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高相忠受区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大港区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