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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大港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6年1月6日在天津市大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大港区人民法院代院长 张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大港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年来,在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的监督下,我院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民法院工作,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方针,全面加强法院建设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为建设和谐大港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

    大港区作为国家级生态石化基地,被纳入国家滨海新区战略发展重地。我院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各项审判工作,推进辖区政治、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年受理各类案件4835件,审结4275件,同比上升22.3%和8.7%,诉讼标的金额22415.84万元,司法救助社会弱势群体558件,减、免诉讼费58.5万元。为建设和谐大港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

    ---依法惩处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受理刑事案件369件604人,审结369件,判处罪犯596人。从重从快打击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刑事犯罪案件43件85人;严惩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以及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案件14件20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80余万元;为增强我国石油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加大对国家能源保护力度和确保中国石油千万吨大炼油项目的开工建设,我院突出了对影响油田及周边地区社会稳定,聚众扰乱企业生产和社会秩序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惩各类犯罪分子9人;从重惩处盗窃及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犯罪案件139件、246人,保障和维护了国家级生态石化基地的一方平安。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围绕我区适用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大学城的建设,继续深化“法律四进”活动。组织模拟法庭,观摩庭审和法制讲座,遍及辖区10所学校,受教育青少年学生8千余人;深化“社区矫正”工作,对全区200余名监外服刑人员逐一建档,避免失控漏管;深入监狱开展法制教育,促进“平安大港”社会治安长效机制的建立。

    ---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优化发展环境。全年受理各类商事案件711件、审结702件,结案上升11.3%。审结金融借贷案件294件,标的金额4161.06万元,化解金融风险。我院突出了对生态石化基地重点工程项目的服务力度,先后深入辖区30余家企业,积极协调,妥善处理企业破产、改制案件22件,核销不良资产13601万元,保障国有企业的战略重组。快速立案、及时调解了天津石化华鑫实业公司的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为中国石化公司乙烯炼化一体化国家重点工程的立项,开辟诉讼“绿色通道”。审结天津市瀚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港宇陶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场地租赁纠纷案件,为5.2亿元开发特种耐热玻璃和风力发电的港商投资项目铺平了道路,营造了辖区良好的投资环境。

    ---依法调处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全年受理供热、商品房买卖、劳动争议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2184件(其中抚养抚育案件上升17.8%,交通肇事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升46.7%,婚姻案件下降13.8%),审结2157件,同比上升28.9%和29.2%。调解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债务纠纷、人身赔偿等各类案件1015件,调解率上升了6.5%。使缠访闹访的仁源公寓涉及1596名群众切身利益的496件冬季供暖纠纷,得到圆满解决。随着“两个基地,一个新城”的建设,国家投资项目纷纷落户大港,全年受理农村土地承包等案件攀升483件,同比增长59倍。我院突出了对“涉三农”案件的审理,坚持深入农村基层组织宣讲法律,耐心反复协调,依法审结甜水井村等涉及三镇两街747户村民的土地承包合同、土地补偿费纠纷。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稳定了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推动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我院坚持把维护稳定的着力点放在调节好利益关系上,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调解工作经验在天津市法院系统进行交流。

    ---开展行政审判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全年受理行政案件15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22件。我院突出确保城区东扩战略,建设大港宜居新城,先后46次深入黄万铁路、富丽大酒店、上古林等重点工程拆迁和化工企业涉环境污染处罚案件提供法律服务,依法强制执行,保障了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如期完工,保护了我区人民群众宜居的生态环境。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树立法律权威。全年执行收案1425件,同比上升25.6%,执结案件910件。对重大、复杂、疑难的267件中止案件恢复执行。执结标的3381.42万元。我院继续针对“执行难”的工作重点,强化执行公开规范、探索换员执行制、执行公示制、执行风险告知制等措施,开展“通过信访看执行活动”,执行信访下降30%,切实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了文明执行水平。

    二、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法院队伍建设得到全面加强

    2005年,我院把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超前研究,精心部署。集中封闭培训,认真学习法官宋鱼水胜败皆服的先进事迹,提高党员对新时期人民法院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认识。开门纳谏,深入基层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260余人(次),发放征求意见函108份,收到意见建议160条。区人大郭子林主任率人大常委会亲临法院,参加法院党组民主生活会,反馈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促进了我院整改工作。

    ---以提升党组执政能力为核心,制定了《关于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若干规定》。法院领导班子坚持“开拓,廉洁,务实,团结”的院训,迎难而上,大胆尝试一室三委的扁平化管理模式;知难而进,争分夺秒实现了审判楼的开工建设。

    ---以增强司法能力为重点,开展“九个一”的司法技能比武练兵活动。对全院法官进行一次庭审观摩、一份法律文书、一本诉讼卷宗的考核。不断夯实业务基本功,促进了案件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在全国规范司法行为业务考试中我院成绩名列天津市法院系统榜首。

    ---从规范干警行为的细节抓起,针对全院各项审判的150个环节,制定了《大港法院干警司法礼仪规范》和《法官行为提示》。针对车、钱、酒、案及业外活动的薄弱环节,警钟常鸣,把住违纪的苗头关,再次实现了连续四年无违纪。

    三、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的专项整改活动,法院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部署,我院认真开展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的专项整改活动。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坚持以人为本,按照“一室三委”管理模式,建立了由院长办公室指导下的审判管理委员会、法官管理委员会、司法行政管理委员会的管理组织。

    ---进一步规范严格的审判管理。完善各类办案规程,对案件审判程序各环节明确具体标准;规范案件研究机制,充分发挥了审委会对审判的指导和管理作用;规范案件审核机制,制定了《关于加强各类案件的审核办法》,强化了院长、庭长对案件的监督管理;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修订了《案件质量评查办法》,使案件质量得到提高。

    ---进一步规范以人为本的法官队伍管理。不断深化“竞争上岗、交流换岗、院内待岗、考察试岗、解聘下岗”的干部管理五岗制,完成了“交流一批、竞岗一批、晋升一批、选任一批、储备一批”的干部任免工作,干部队伍活力得到明显增强。

    ---进一步健全廉洁的司法行政管理。制定了《法院审判案件评估、拍卖的规定》、《执行款物及赃款、罚没款管理规定》、《法院审判楼基建公开招标、政府采购及资金支出复核办法》,法院审判楼建设年底实现正负零,确保了法院审判及行政权力的干净运行。同时完善了干警《强制体检、强制休假、强制疗养》等一系列从优待警的保障机制。

    ---进一步深化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发挥法院审判监督庭职责,坚持六位一体审判监督机制。全年涉诉信访案件下降25%,受理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30件,审查27件,同比下降16.7%和25%,决定提起再审案件6件,同比下降45.5%。积极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选任26名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32件(次),旁听群众2000余人。全市首例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在我院落锤开庭,《人民法院报》、天津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案件开庭情况进行了现场直播和报道。在全市率先制定了《大港区人民法院陪审员管理规定》,实行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反馈卡、陪审案件监督卡的“两卡”制度。审判员与陪审员的互动推进了阳光审判、规范审判、公正审判。我院以人民陪审员工作为主题,举行了“大港法院第三届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日”活动,继我院多年来坚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自我约束机制,又迈出了接受群众“零距离”监督的新步伐。受到最高法院,全国、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各位代表:我院坚持走“素质建院、改革强院、规范治院、科技兴院”的发展之路,朝着“审判优质化、法官职业化、管理规范化、改革系统化、物质现代化”的目标,年年狠抓薄弱环节,步步深化法院管理。“监督年”,树立了公正司法的正气;“改革年”推进了法院廉政机制的建设;“调研年”,明确了审判工作服务大局的方向;“学习型法院建设年”,更新了学习理念,使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信访年”,提升了司法为民、司法利民、司法便民的司法能力;“管理年”,推行“一室三委”管理模式,增强了领导班子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执政能力。共审结各类案件17039件,年均增长20%,诉讼标的金额29109.07万元,年均增长54%。全院荣获市级以上荣誉及记功嘉奖51项61人(次)。全国优秀人民法庭等九项工作获得全国荣誉称号。法院连续三年被评为天津市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并荣立集体二等功2次、三等功1次。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区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全院干警及其家属团结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法院向全区人民和各级领导表示最诚挚、最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时刻警醒自己,在人民群众对法院公正与效率的要求日益提高与司法功能相对滞后的矛盾中,我院审判力量不足与审判任务繁重的矛盾日趋突出,审判资源尚需进一步优化整合;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司法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升;高素质的法官人才队伍需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的法院管理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

    四、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人民法院建设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开启之年,我们要抓住滨海新区纳入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历史机遇,全面打造法院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实现新的历史跨越。

    ---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为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必须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瞄准我区国家级生态石化基地、适用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和宜居新城的建设重点,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的战略思想,牢固树立统筹兼顾的工作方略,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把司法为民落实到司法的各个环节中去。正确处理打击和保护、惩治和预防、审判和服务、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等重大关系,为实现区域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各项审判职能。

    刑事审判工作要把维护国家利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作为立足点、出发点和归宿,严厉打击各类犯罪分子。继续突出对破坏国家石油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确保“和谐大港”一方平安。民商事、行政审判工作要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结合点,把维护稳定的着力点放在调节好利益关系上,让最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继续突出对企业改制、破产、劳动争议等民商事案件的审理,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和生态环境,确保国家级生态石化基地、适用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的建设。继续突出城市土地拆迁案件的审理和执行,确保城区东移宜居新城的建设。继续突出对“三农”案件的审判和法制宣传,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健全完善司法建议制度。通过审结案件及时化解矛盾,教育当事人服判息诉,更要从思想观念、行政管理、体制机制的源头上,查找深层次原因,探求根本性、长期性措施。实现审判工作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致力于国家的长治久安。

    ---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民法院改革,深化法院确保公正审判的保障机制。必须加快突破长期影响和制约法院工作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束缚和保障性困扰。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2004-2008)》,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按照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基本任务和目标,落实《纲要》确定的八个方面五十项改革内容。结合我院实际要继续完善诉讼程序制度,加快落实速裁程序制度和完善调解制度;改革和完善执行工作机制,进一步解决执行难。加大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妨碍执行行为的司法制裁力度;改革和完善审判组织和审判机制,进一步改进审判委员会制度,严格落实《案件审批审核规定》;改革司法审判管理与司法政务管理制度。组建审判管理机构,实现司法政务管理的集中化和专业化。为人民法院履行审判职责提供充分支持和服务;为巩固和深化一室三委的管理成果,推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项认证,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

    ---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树立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法院形象。必须进一步增强法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定性和自觉性,把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落实到司法为民的各个环节中去,落实到以人为本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去。开展科学发展观主题教育、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培训和“法文化年”的系列活动,为顺利推进十一五规划提供智力支持和思想动力;切实落实《法官行为规范》,革除不良习气和不良行为,建立规范有序、公正高效、清廉文明的司法秩序;深化和拓展法官培训制度,加强法官职业保障,推进法官职业化进程;巩固人民法院内部监督与接受外部监督的制度,完善对审判权、执行权、管理权运行的监督机制,保持司法廉洁;开展法文化建设,提升法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精神文明素养。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坚持更高标准,追求更高水平,全面落实区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打造国家级生态石化基地和大港现代化建设事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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