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将我院2003年工作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年来,我院在区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取得了法院工作的新业绩。
一、坚持司法为民服务第一要务,营造辖区良好法治环境取得新进展
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人民法院工作的核心,是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宗旨。一年来,全院干警怀亲民之心、办便民之事、行利民之举,制定并落实了服务经济发展14项举措和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的13条措施,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3870件,审结3834件,诉讼标的金额2.9亿元,有力地促进了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全力维护稳定的社会环境。坚持司法为民,就必须依法惩处各类犯罪分子,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安居乐业。2003年,我院在圆满完成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任务后,进一步健全“严打”长效机制,取得了明显效果。全年受理刑事案件462件,审结462件,判处被告人703人。重点打击抢劫、强奸、爆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入室盗窃、盗抢机动车辆、流窜作案等危害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秩序的多发性犯罪,审结360件。严惩贪污、贿赂、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职务犯罪,审结13件。依法审理票据诈骗、合同诈骗、销售伪劣产品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9件。积极探索罚金刑的适用和执行。审结刑事附带民事及自诉案件76件,兑现赔偿金额103万元,保障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坚决贯彻国务院整治油气田生产治安秩序会议精神,开展打击涉油气犯罪的专项斗争。依法惩处盗抢原油,非法开采油气资源,非法收购、炼制、贩运原油,破坏油气生产设施、电力设施等涉油气犯罪案件41件126人,保障了油田生产的顺利进行。我院打击“打孔盗油”犯罪的五个方面十八条法律适用意见,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吸纳为全国公检法机关重拳出击打击“打孔盗油”犯罪的国家刑法适用的法律解释。
为进一步加强对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护,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全年依法改变定性或建议检察机关撤诉案件15件,切实做到有罪则判,无罪放人。杜绝超期羁押,案件平均审限仅23天。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审慎审理一起涉案48人的刑事案件,依法对羁押的19名被告人从轻或减轻处罚,敦促在逃的27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母亲关爱”的系列活动,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定期对缓刑犯进行回访帮教,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在“政法在线”电视栏目中,荧屏释法。开展法律“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北抛村的村民在田间,联盟村的农户在闭路电视前受到教育,“法律四进”活动走进辖区千家万户。
积极营造快速发展的经济环境。坚持司法为民,就必须依法保障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自觉服从和服务于第一要务。全年共审结购销、加工承揽、租赁、借贷、建筑工程承包等经济纠纷案件1290件,诉讼标的金额1.5亿元。
我们依法及时调节各类市场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契约关系和信用关系,规范市场秩序。一是坚持鼓励交易的原则,依法正确认定合同效力,尽可能促成合同的履行,促使财产流转,增加社会财富。二是坚持保护一切合法的劳动收入和合法的非劳动收入,实现土地、资本、知识产权等生产要素的价值,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涌流。三是坚持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制裁故意违约、恶意欺诈、赖帐不还、转嫁风险等违法行为,不让失信者在经济上占便宜,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四是坚持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原则,依法规范金融秩序,制裁非法集资和金融欺诈等违法行为,保证资金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五是坚持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原则,引导规范市场行为。为此,院长带领干警走访全区国有企业和20强民营企业,设立企业台帐,提供一厂一策服务措施。对重点企业、重点工程的涉诉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妥善审理民营企业案件142件。院长带领干警西行兰州立即保全财产,为飞龙制管有限公司追回欠款85万余元。及时出警为大港滨城商贸公司现场调解,排除妨碍,确保投资三千万元的重点工程顺利开工。建立立案、审判、执行的绿色通道,核销不良贷款4787万元。依法审理破产案件11件,涉及债权总额1.3亿元,妥善处理职工安置,消除不稳定因素,促进了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为减少“非典”造成的损失,仅用两小时就妥善处理我市重点民营企业天津宝成集团金融借贷纠纷案,法院工作得到企业高度赞扬,营造了我区亲商、安商的投资环境。
努力构筑利民护民的司法环境。坚持司法为民,就必须把群众的疾苦放在心上,群众利益无小事,通过审判和执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以快捷的审判解除民忧。全年审理离婚、抚养、赡养等婚姻家庭案件613件。成立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门合议庭及离退休职工维权站,切实关注社会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审理侵权、相邻关系、债务等纠纷案件282件,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劳动报酬等案件99件,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审理交通肇事案件153件,对重伤的外地民工救死扶伤,彰显社会主义人文关怀的司法为民事迹,被最高法院选送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
以公正的裁判保障民权。积极开展行政审判,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审结行政诉讼案件26件,依法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7件。审查、执结非诉执行案件28件。主动服务全区工作大局和重点工程,走访全区行政执法单位,举办执法讲座20余场500多人次,积极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以有力的执行实现民愿。执行工作直接关系到生效裁判的兑现,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全年受理执行案件1101件,执结1069件,执结标的金额1.4亿元。继续坚持悬赏执行、公告执行、执行110热线等有效做法,积极探索强制审计等新的方式,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执行拍卖工作规定》,规范执行程序。实施《执行异议听证制度》,提高执行透明度。执行干警及时保全执行财产,为中建六局一公司4000多名职工执行工资,稳定了职工情绪。三次奔赴石家庄,为下岗职工组成的再就业企业追回欠款40余万元。我院攻克执行难的工作受到人大代表和市人大领导的充分肯定。
以优质的服务减轻民负。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对基层调解组织的指导作用,建立民事调解网络,把大量纠纷化解在基层,减轻当事人诉累。完善诉讼立案程序,提供诉讼指导和便民服务。对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抚养费及劳动报酬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快立快审快执。对行动不便、生病住院的当事人,到当事人家中或病房开庭审理。落实司法救助,依法减、免、缓弱势群体当事人40余万元诉讼费用,使经济确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
二、坚持司法为民强本固基,干部队伍建设结出新硕果
落实司法为民,实现公正与效率,关键在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2003年,我院按照最高法院的要求,认真开展了“回顾过去,开拓未来”教育活动。
开展司法大检查,突出整改抓落实。以《法官法》规定的“十三种不得有的行为”为检查重点,开展“四查四看”,开门纳谏。对法院状况请干警“说话”,对执法水平请社会“说话”,对案件质量由评查“说话”,对自身素质由评议“说话”。针对查找出的26个方面的问题,分析原因认真整改。一是在全院进行案件公示讲评,使干警普遍接受业务培训。二是开展法律文书和案件卷宗的专项治理,杜绝低级错误。三是清理报延案件,全院挂牌督办。四是加强信访工作,制定《加强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规定》,对信访案件逐一办复。五是深化司法改革,将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相分离,形成统一领导、分权实施、互相监督、密切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机制。探索立案机制改革,推行便民送达。实行繁简分流,提高办案效率。六是坚持案件评查,完善了《审限管理规定》、《审判业务素质考核评价体系》等13项规章制度,建立了立案、信访、审监、执行及综合部门五位一体的司法大检查长效机制。案件评查优秀率由去年同期的65%上升到94%,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干警审判作风的明显减少,案件质量与效率得到明显提高。
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提高素质抓基础。兴起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领导带头,党员培训,开展法官论坛,建立政治思想工作网络,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贯彻到司法为民的审判工作中。树立起新时期坚持党的领导观,服务大局观,执法为民观,两个效果相统一的质量观。使司法亲民、司法利民、司法便民成为干警在审判实践中的自觉追求。同时开展学习型法院创建活动。引导干警树立“学习为本”、“终身学习”、“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团队学习”和“创新学习”的学习理念,以政治业务学习两大载体为依托,深入开展案件归类、社会调研、考核培训和优秀审判案件评选等活动,有力地提升了干警职业化素质。
强化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健全机制抓实效。人民法院是人民群众从事法制活动的重要公共场所,是党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特殊渠道。为保证人民法院工作始终与党的工作部署同步,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同心,与司法价值同向,在我院聘请执法监督员,连续多年坚持与人大代表联络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与全国、市、区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日活动。通过司法大检查工作的汇报和优秀审判成果的展示,干警亲民、利民、便民的为民情怀,忠于法律、刚正不阿、修身奉法、服务人民的职业精神,受到最高法院各级领导和全国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的高度赞扬。中国法院网现场直播。新华社、中央电视台、《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人民法院报》等多家媒体先后予以报道。进一步激发了全院干警和衷共济,朝着人民满意法院的奋斗目标拼搏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今年我院被评为天津市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院,并荣立集体三等功。院党组荣获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光荣称号,司法警察大队、滨海法庭、刑庭、民二庭、执行庭等8个部门分别荣获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法警队、全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及天津市“严打”先进集体、天津市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天津市“青少年维权岗”、天津市“十五”立功先进集体等光荣称号。执行庭在全国法院执行人员综合业务考试中,取得天津市第一名。我院法官撰写的论文,荣获全国法院系统第十五届学术论文二等奖,并参加了全国法院学术研讨会。
三、坚持司法为民开拓创新,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跨越
过去一年的工作,使我们清醒的看到,法院工作与党和人民的要求还存在很大差距,司法为民的执法思想境界还有待提高,对法院工作的驾驭能力需进一步加强,对个别干警的管理教育措施还不到位。致使个别案件的质量不高,效率不快,执行不力。人民法院肩负着国家审判权力的行使,它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关系到社会和经济秩序的有力维护,关系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关系到经济与社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从根本上说,关系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切实保障和实现。因此,为人民掌好、用好审判权,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就必须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这是新时期人民司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人民法院工作的核心问题。我们要把司法为民落实到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裁违法、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审判过程中,落实到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中,努力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为当事人尽心竭力解难事,为法制建设坚持不懈做好事。
为此,2004年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法院工作,围绕一个主题——公正与效率,明确一个要求——司法为民,瞄准两个目标——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突出三个重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司法保障。朝着审判优质化、改革系统化、法官职业化、管理信息化、装备现代化的目标,争创全国人民满意法院。
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长期稳定的社会环境。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深刻认识新形势下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制裁犯罪,化解矛盾。一是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继续贯彻“严打”方针,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特别是对犯罪手段特别残忍、危害后果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要严惩不贷。对罪行较轻,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的依法宣告缓刑。二是妥善处理矛盾纠纷,有效防止群体性涉诉事件发生。要妥善审理好农村土地流转、加重农民负担、土地承包、国有或集体企业改制、城市房屋拆迁、城市建设规划、劳动保障、环境污染等问题引起的群体诉讼案件,在依法审判的前提下,努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要高度重视诉讼调解工作,多调少判,发挥减少和降低民事纠纷对抗性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定为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工作目标。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依法保障国有企业改革,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促进基本经济制度完善。要依法惩处利用企业改制、股票上市、产权变动之机,侵吞、转移国有资产的犯罪,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依法妥善审理国有企业公司战略性改组和非公有制经济主体的纠纷案件,保障国有企业顺利完成战略性改组。加强对国有企业破产案件的审判,严把破产案件受理关,防范因金融债权的大量悬空而导致金融风险的发生。依法审理好非公有制经济主体涉诉的有关税收、行政收费、工商管理、质量监督等行政案件,防止对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以及侵犯企业经营自主权等行为,保障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二是依法防范金融风险、切实保障金融安全。要继续服从和服务于国家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和经济安全的监控,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以及利用计算机网络等智能手段针对银行和其他金融单位进行的犯罪活动。认真审理金融纠纷案件,维护信贷秩序。三是依法保护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要继续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充分运用财产刑等刑罚手段,制裁常见多发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金融诈骗、偷税骗税、非法经营等犯罪,决不让犯罪分子通过犯罪行为获得非法利益。通过民商事审判活动,制裁违约失信行为,维护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
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树立司法为民的观念,必须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树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尊重和保障人权等观念,坚持对法律负责与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坚持严格司法、公正司法与文明司法的一致性,把司法形式与司法目的有机统一起来。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特别注意对农民、城市务工人员、困难群众、妇女、儿童和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一是重视“三农”问题,加强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三农”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当前必须解决的紧迫问题。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农用设备和农业基础设施的犯罪活动,及时审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等坑农害农案件,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依法纠正和制裁随意提高土地承包费、撕毁合同、一地多包、收回土地高价发包、缩短承包期等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的违法行为,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济体制,推动农业经营体制创新。二是加强对城市职工、进城务工人员、妇女、儿童、老人以及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及时审理因用人单位拖欠城市工人、进城务工人员工资而引发的纠纷案件,符合受理条件的,要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三是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解决执行难问题,继续贯彻中发[1999]11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执行工作,及时实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面临着新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聚精会神抓住机遇,满怀信心迎接挑战,求真务实搞好审判,开拓进取谋求发展。为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